首届国家卫生城市市长论坛在长春市举行

日期:2009-07-22 00:0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科室:新闻办     阅读:1427
字号:
分享: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20090722为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镇(县城)工作,继续发扬爱国卫生运动的优良传统,动员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提高群众卫生文明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卫生部和全国爱卫办7月22日在长春市举行“首届国家卫生城市市长论坛”。卫生部部长陈竺,卫生部副部长尹力,吉林省委常委、副省长马俊清,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高广滨等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竺在讲话中指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镇(县城)(以下简称“创卫”)是预防和控制疾病,构建健康、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创卫”是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载体。通过“创卫”活动,促进了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提高了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有效防范了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推动了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近年来,在防控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和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斗争中,在举办2008北京奥运会等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镇(县城)发挥了重大意义和巨大作用。同时,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镇(县城)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精神文明的重要基础。20年来,“创卫”工作在组织动员全社会参与整治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的同时,还积极倡导良好的生活方式和卫生行为习惯,移风易俗,既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防病保健能力,也增强了群众的公共卫生意识,促进了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社会风尚的形成,促进了城镇居民卫生行为和习惯的养成,进而推动和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

 

  陈竺说,“创卫”是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推进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载体。实践证明,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镇(县城),推动了城市垃圾、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了绿化、亮化、美化、硬化工作力度,改善了工作、生活条件;加速了旧城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和社区卫生中心等建设步伐;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强化了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工作;加快了交通设施建设速度,规范了城市交通秩序;推广了数字城管等先进的管理方式,促进了现代科学技术的应用;为拉动内需,优化投资环境,建设现代化城市,提高城市的综合管理水平,为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还可以影响人、感化人,促进人们思想观念、行为习惯的改变,从而提高人们的文明卫生素质,推动社会的协调发展。

 

  陈竺指出,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据预测,到2010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将达到45%。到2020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可能达到60%左右。当前,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所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和生活方式转变及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导致心脑血管病、癌症、糖尿病等慢性病正成为威胁人们健康的主要因素。通过大力提倡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卫生防病知识,让人民群众自觉行动起来,加强锻炼、戒烟限酒,合理膳食,保持愉快心情,提高国民健康素质,减少慢性病的发生,这是爱国卫生工作新的历史使命。

 

  他说,近年来,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城市数量逐年增加,命名数量也是逐年增长,截至目前,全国爱卫会已经命名了108个国家卫生城市,约占全国城市总数的1/6;28个国家卫生区;377个国家卫生县(镇),约占全国县(镇)的 1.8 % 。这既是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和城市管理水平提升的标志,也是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创卫是一个不断巩固、提高,建立长效机制的过程,已被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不等于永远就是国家卫生城市,要继续努力,使城市各项工作符合修订后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全国爱卫办将不定期到各地抽查,定期复核,不符合要求的城市将被通报,甚至摘掉国家卫生城市的牌子。

 

  陈竺指出,世界卫生组织针对全球城市化、工业化给人类健康带来的挑战,提出了建设健康城镇的理念,并在全球范围开展了建设健康城镇的活动。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为我国建设健康城市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建设健康城市工作,顺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促进“健康中国2020”战略规划实现的有效载体,不仅能够巩固和提高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镇(县城)工作成果,也丰富和深化了爱国卫生运动的内涵。为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供了崭新的思路和广阔的平台。为进一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鼓励有条件、有积极性的地区,在“创卫”基础上,稳步、积极开展建设健康城市(区、镇)工作的探索。

 

  陈竺强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镇(县城)工作,进而建设健康城市、区(镇)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要本着“为民创卫、依法创卫、科学创卫、和谐创卫”的精神,坚定不移地开展下去。要深化“创卫”工作,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围绕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总体目标,以提高群众健康素质为出发点,以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科学发展观和注重实效为工作原则,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建设健康城市工作,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拥有健康的生活环境,使我国的城市发展更加协调。

 

  有关卫生城市(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办主任,有关国家卫生城市(区)的爱卫会领导、爱卫办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部分国家卫生镇代表参加了会议。

 

  资料链接>>>

 

  1. 建设健康城镇

 

  健康城镇是指从城市规划、建设到管理各个方面,都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实现健康人群、健康环境和健康社会有机结合的目标。世界卫生组织针对全球城市化、工业化给人类健康带来的挑战,提出了建设健康城镇的理念,并在全球范围开展了建设健康城镇的活动。

 

  2. 我国启动建设健康城市、区(镇)活动

 

  2007年底,全国爱卫办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了建设健康城市、区(镇)活动,并批准上海市、浙江省杭州市、辽宁省大连市、江苏省苏州市和张家港市、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北京市东城区和西城区以及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开展建设健康城市、区(镇)试点工作。为总结推广建设健康城市的经验,2008年11月,在杭州召开了健康城市市长论坛,促进了国内国际经验交流,也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高度评价。

 

专题专栏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