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地方病办公室关于对罗江县等三县(区)基本消除疟疾达标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的通知精神(川地病办发[2008]2号),按照卫生部卫疾控发[1996]第8号及川委地防组发[1987]第14号文件中有关基本消除疟疾标准和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由四川省和乐山市联合组成基本消除疟疾考核专家评审组,于2008年12月3日至4日对犍为县基本消除疟疾达标工作进行了考核评审。考核组通过听取犍为县人民政府关于“犍为县疟疾防治工作总结”;犍为县卫生局关于“犍为县基本消除疟疾自查考核报告”;犍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犍为县基本消除疟疾技术措施报告”;现场考核定文、清溪两个镇和犍为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审阅犍为县历年疟疾防治资料后,一致认为:
一、犍为县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疟疾防治工作,对疟疾的危害性、反复性、长期性有充分认识,把防治疟疾作为关心群众疾苦,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并纳入历届政府工作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双向目标责任书。设有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有领导分管,特别是今年开展基本消除疟疾工作,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十分重视,从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县卫生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把疟疾列为主要传染病进行重点防治,全县形成了以县级医疗单位为核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站为基础的三级卫生医疗网络。各乡镇有防疫医生专管,财政、教育、科技、宣传、文化、广电、公安、民政、农业、水利、劳动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使疟疾防治工作有了可靠的组织保证和经费保证。
二、抗疟措施有效,防治效果明显。疟疾曾是犍为县的主要传染病、地方病,昔日广为流行,在农村甚为猖獗,建国以来发生过两次大流行,一次为1961年,发病率为8355.87/10万,一次为1975年,发病率为5102.62/10万。这不仅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影响了经济和社会发展。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开展了大规模的防治工作,在工作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颁发的《疟疾防治技术方案》,并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治理、科学防治的原则,针对不同时期疟疾流行特点,先后采取了遏制疟疾高发为主,以“两根治,一预防”为主,以防制传播媒介和消灭传染源为主,以监测和处理疫点为主的综合性措施。1951—2008年共报告疟疾142699例,平均发病率为293.40/10万,最高发病率为8355.86/10万。1961年疫情报告疟疾病例占同期法定报告传染病的98.50%。历经五十八年的不懈防治,发病率逐年下降,从1999年起连续10年疟疾发病率控制在1/万以下,且无发病率超过5/万的乡镇;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展发热病人血检疟原虫工作,已累计血检185180人次,全县设有血检站34个,中心血检站1个。各级医疗单位已将疟原虫镜检纳入临床医疗常规检查,有疟原虫镜检工作制度。2008年血检率达到1.83%,村血检覆盖率达100%;流动人口抗疟管理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有效地阻止了输入性疟疾传播;随着疟疾防治知识的普及,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增强,自觉开展防蚊灭蚊,积极接受疟疾防治,并主动就医。
三、县、乡、村三级防保网健全。制订有规范化的疟疾防治和监测管理制度。疟疾已作为主要传染病纳入疫情监测,做到及时发现和根治,及时处理疫点。2008年疟疾在乙类传染病的排位列倒数第一位。
四、现场考查犍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定文镇卫生院、清溪镇卫生院的传染病管理、疫情报告、疟疾现症病人治疗、假定性治疗、发热病人血检等防治工作进行了核查;对4个医院的临床、防疫医生29人,检验人员17人进行疟疾防治知识考试,平均成绩为96.5分。查访了定文、清溪两镇农村居民60户258人,未发现疟疾疫情漏报。表明犍为县疟疾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五、犍为县十分重视疟疾防治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并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了规范、完整的资料档案,编辑了《犍为县基本消除疟疾资料汇编》。
六、犍为县历年防治资料完整、翔实、规范,数据准确可信,能充分反映犍为县历年疟疾防治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显著成绩。
综上所述,根据卫生部基本消除疟疾标准,犍为县已连续3年以上疟疾发病率控制在1/万内,疟疾防治工作成绩显著,是一项重要防治成果,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考核组认为犍为县已达到国家基本消除疟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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