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省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控制和消除考核验收省市级复核工作顺利完成

日期:2014-06-20 16:49     来源: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科室:地病所供稿     阅读: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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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中央补助地方病项目管理方案》(川卫办发[2013]481号)和《2013年四川省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控制和消除考核验收实施方案》(川疾函[2013]216号)的内容与要求,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疾控中心组织省市专家组成省市级复核组,于2014年5月20日-6月13日,对雅安市雨城区、荥经县、天全县,巴中市南江县,宜宾市长宁县、高县、兴文县、珙县,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10县(区)进行了燃煤污染型氟中毒控制和消除考核验收省市级复核。复核组由省疾控中心杨文副主任、地病所李津蜀所长、杨小静副所长、宜宾市疾控中心严晋川主任、雅安市疾控中心周启富副主任、泸州市疾控中心王勇副主任、巴中市疾控中心蔡帆舟副主任、卫生部地方病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邓佳云主任医师等人员组成。

  按照方案要求复核组首先详细查阅了各县的地方病“十二五”规划,防治工作情况、以及历年来地氟病防治项目资料等。并深入28个乡镇的84个村开展现场工作,查看了4494名当地出生8-12岁儿童氟斑牙患病情况和840户农户降氟改炉灶及玉米、海椒的干燥情况。抽查结果显示与县级自评结果基本吻合,但也发现一些问题存在:1.在海拔较高的高寒地区仍有小部分农户使用敞炉灶情况。 2.个别村镇,实行改炉改灶项目较早,炉灶存在烟囱漏烟、炉体损坏等现象。3、炉灶正确使保管及使用用方面亟待提高。对此,复核组召开座谈会就存在的问题反馈各县,同时也提出一些建议:1.继续做好健康教育的宣传工作,通过增强健康的意识来改变不健康的行为习惯。2.把病区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当中,提高当地经济收入,改变当地的能源结构,降低新能源使用成本。最后,复核组针对此次抽查结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对各县出据了书面的考评意见。

  此次复核为地方病“十二五”规划所提“控制”燃煤污染型氟中毒提供了基础数据,也真实的反映了我省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的防治现况,为下一步燃煤污染型氟中毒防治重点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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