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调整药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项目

日期:2010-04-14 00:00     来源:自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科室:门诊体检慢病科     阅读: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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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及2010年2月12日卫生部关于《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中心对药品从业人员的体检项目作出了调整,取消了原体检项目中的乙肝两对半检测,修改为检测抗HAV-IgM(甲肝)。该调整已于2010年4月1日开始执行,通过调整,进一步规范了药品从业人员的检测项目,同时维护了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工作、就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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